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对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2、3日(周六、日)分别调上4日(周一)、6日(周三)的班、课。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尤其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院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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