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清明节放假时间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方便教职员工合理安排今年的清明节,经研究,决定对我院清明节放假时间作出适当调整。由原定4月3日、4日、5日三天休假调整为4月4日、5日、6日三天休假,即4月3日(星期六)正常上班并调上4月6日(星期二)的课,4月6日(星期二)补休。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通知全体师生知照。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