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大纲(2018版)》的通知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大纲

(2018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我院承担的《职业院校常规管理应用研究与实践》课题(文号桂教职成〔2016〕32号,课题号GXZJ2016ZD33)的研究计划安排,我院课题组拟订了《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大纲(2018版)》,已经学院领导审定,同意在全院试行。各部门各单位在试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高职研究所联系,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大纲。

 

附件: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大纲(2018版)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10月3日

 

 

 

 

 

 

 

 

 

 

 

 

 

 

 

 

附件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大纲(2018版)

 

第一篇:秋期 • 开学季

 

第一章  8月,招生/开学

 

8月1日是第一学期(秋冬学期)起算日,8月既是学年开始之月,也是年度招生定局之月。8月大部分为暑假时间,下旬师生返校开学。8月是高职院校一个学年常规工作酝酿、筹备和启动的月份,招生录取工作一般从6月份招生计划获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后,即进入关键阶段,一系列招生宣传、招生咨询、单独/对口招生考试录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依次开展,8月也是年度招生工作的完结之月。为了迎接新一批学生入学,学校必须在基础设施、教学环境、生活条件、服务保障等方面做好充足准备。8月末,开学、干部培训、升旗、开学检查等工作,开启了高职院校一个学年工作的热烈繁忙。这个月的主要工作安排有招生定录会、党委定题会(招生•开学)、教职工开学大会、开学培训班、开学升旗仪式、开学督导检查。

——关于开学礼仪。学校礼仪制度从开学抓起,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教党〔2014〕40号)中提出:“建立和规范学校礼仪制度,丰富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入学仪式等典礼的内涵,强化仪式庄严感和教育意义。”

● 党委定题会【招生/开学】。

8月下旬安排召开一次以招生、开学为主题的党委会,听取有关部门关于返校开学要事汇报和迎接新生要事汇报;听取第2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研究审定学期重要制度修订计划。讨论决定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本次党委定题会既是对各职能部门开学、迎新等准备工作的一次督促,也是为新学期开局工作定调部署。

——关于行政大事。开学是学校行政管理的重大事项。中办国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明确党委“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关于招生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招生工作负领导责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高校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与此前文件相比,用“主要负责人”代替“校长”,用“领导小组”代替“领导机构”。因此招生工作是党委书记、校长“双组长”领导的工作。

——关于财务分析。听取财务季度分析以掌握年度经费预算执行状况。中办国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把“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列为校长“组织拟订”类事项,凡是校长“组织拟订”类事项均应由党委讨论决定。参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教监〔2011〕7号)重大事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

——关于制度修订。基本管理制度由党委讨论决定,重要行政规章制度至少报党委备案,因此上述两类制度的学期修订计划提报党委会。中办国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明确党委讨论决定“基本管理制度”,校长“组织拟订”“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

◎ 招生定录会。

8月上旬召开招生定录会,以招生考试院普通批次出档后、提交前的时间为宜。内容主要是审定录取结论以便提交录单,并简单对比分析招生录取情况,研究决定招生录取决策。

——关于招生工作,国务院、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分别对考试招生工作、高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招生录取等工作均有规定,如《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17〕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30号)。

◎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8月下旬开学前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季度学习会,按年初制定的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

——关于中心组学习。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规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委(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

◎ 开学准备会。

开学准备会一般在8月下旬开学之前的暑假末周党委定题会之前召开,它是为秋季学期开学做准备的一次会议,会上听取返校开学准备工作、教务干部培训班筹备工作、学工干部培训班筹备工作、研究部署开学有关工作。

◎ 教职工大会。

秋季学期开学教职工大会在暑期最后一周的周末召开,是新学期的工作动员部署会,会上主要领导作《开学报告》,总结暑假工作情况,动员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年度工作任务。会上,同时举行上半年新入职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增强新进教师职业意识和荣誉感,还举行“传帮带”导师授证仪式,体现师道传承和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重视。

——关于入职宣誓和传帮带。教育部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中提出“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提出“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

◎ 学生返校及干部培训。

8月底,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将返回学校,注册、领取教材,开始新一个学年的学习生活,学校要对学生返校工作作出安排、明确要求。教务、学工等部门为做好新学期工作,需要对管理人员、教师骨干等分别开展业务培训,为顺利开展学期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关于培训干部。教育部重视教育干部培训工作,每年安排教育干部培训班,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教人厅函〔2018〕2号)。

◎ 秋季开学升旗仪式。

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星期一早晨举行升旗仪式,学校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及全体学生参加。升旗仪式后进行《国旗下讲话》,由主要领导作开学寄语讲话。升国旗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是培养爱国守法的合格公民的重要手段。

——关于升旗和讲话。《国旗法》规定:“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教育部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教基〔2006〕5号)中提出:“坚持每周一次的升国旗仪式,发表紧密联系学生实际、内容生动具体的国旗下讲话。”

◎ 秋季开学检查。

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星期一上午的教学秩序是开学检查的重点之一,校领导等深入一线听课检查,各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做好面上的学生返校、期初教学安排、服务保障等工作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开展春、秋两季开学检查工作,重点是返校、安全、保障、上课,安排落实领导首课听课检查,学生心理健康普查。

——关于开学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0号)、《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59号。重点是返校、安全、保障、上课,安排落实领导首课听课检查,学生心理健康普查。

◎党建工作8月例会。

——关于党建工作例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桂组通字〔2005〕73号):“党委会一般两周左右召开一次”(桂组通字〔2005〕73 号)。

——关于党的领导、党建和思政工作。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发表重要讲话中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各级党委、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党组织都必须紧紧抓在手上。”

 

第二章  9月, 服务/财务

 

9月,是新生入学之月,也是高职院校一个学年最为繁忙的月份之一。教学工作从本月起有序开展,二年级、三年级生在校正式上课;9月上旬新生入学,学校又迎来一批新鲜的血液,新生们通过受入学教育开始认识大学、思考人生。把庆祝教师节和新生开学典礼结合起来,对师生来说都是一个特别有意义的仪式和隆重的场合。这个月的主要工作安排有新生接待、开学典礼暨教师节庆祝大会、党委定题会(服务•财务)、国庆晚会。

● 党委定题会【服务/财务】

9月安排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听取开学重要行政工作汇报,由招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党委学工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财务处等部门关于服务、财务工作情况汇报,听取新生报到情况、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行政服务工作汇报,审定学期或年度重大资源分配方案,讨论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设计和后三年财务预算规划,有利于理清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谋划下一年及未来三年的财务预算,对重大资源进行合理分配,进一步加强工作研判,推动工作开展。讨论决定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关于行政大事。中办国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明确党委“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开学为学校行政管理的重大事项。

——关于“三重一大”。参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教监〔2011〕7号):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对部属高校“三重一大”作了定义和具体规定。

——关于财务责任。参考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4号)明确:“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直属高校党委要切实负起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支持总会计师(财务分管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财经管理工作。”

——关于安全稳定。中办国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明确党委职责:“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关于校园安全各项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1]11号);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2004]10号);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教社政〔2002〕11号);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1]117号);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教技〔2015〕2号)。等等。

——关于安全工作责任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明确: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2〕9号)明确:各高校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负责人。

◎ 新生入学。

新生入学,校历安排在9月8日,两天后的9月10日教师节将举行新生开学典礼。新生入学,对于新生自己而言,是一段人生新征程的开启,对学校来说,是培养又一批莘莘学子的一个新的历程轮回的起点,更是学校办学理念、服务水平的“进校第一考”。新生入学相关工作包括:前期做好新生入学工作计划,新生报到时做好接待服务,入学后安排好入学教育,并举办开学典礼,上好新生第一课。

——关于新生入学。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54号)强调做好资格复查和电子注册,并明确“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新生录取专业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教育部还强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工作,如《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8〕15号)。

◎ 开学典礼/教师节。

9月10日是教师节,校历安排举行新生开学典礼暨教师节庆祝大会,对年度教学名师、青年教学能手、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等先进典型进行表彰,为新生班主任举行聘任仪式,同时注重学校文化传承。

——关于开学典礼。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4〕16号)提出:“要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好开学典礼”。

——关于教师节。1985年1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确定每年9月10日为中国教师节。教育部每年下发庆祝教师节文件,如《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2018〕9号),确定年度主题。

——关于教师表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提出: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开展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 新生第一课。

9月中旬的新生第一课,是指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带头给新生亲自讲授的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新生第一课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扣好人生第一颗纽扣。

——关于思政第一课。中宣部、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 “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教基一〔2015〕6号)要求: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之际,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对广大青少年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上好“第一课”、上活“第一课”。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专门发文《关于开展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活动通知》(粤教工委思〔2015〕1号)。

——关于思政课程建设和教学队伍。中宣部、教育部《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社科〔2015〕2号)明确:“高校党委书记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校长和分管校领导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年专项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7〕15号)提出:“高校党委书记校长、院(系)党政负责人、名师大家和专业课骨干教师、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骨干等八支队伍上思政课讲台。”

——关于校领导的思政课工作责任和授课要求。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社科〔2018〕2号)明确:“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高校党委书记要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校长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此前,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社科〔2015〕3号)要求:“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会议决议能够及时落实。”“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每学年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开现场办公会至少1次,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讲授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 学生国庆晚会。

国庆晚会是为了庆祝国庆佳节,同时结合迎接新生融入学院大家庭,营造拼搏奋进、和谐喜庆的校园氛围而开展的,以学生节目为主的综合性晚会,一般于国庆假期前举办。

——关于国庆节高校活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4〕16号)提出:“要充分利用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纪念日、十一国庆节、一二•九运动纪念日等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唱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

——关于国庆节中小学活动。中宣部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教基〔2004〕7号)提出:“各地要结合新学年开学,新生入学教育,庆祝教师节,“9.20公民道德宣传日”和迎接国庆等活动,以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为重点,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党建工作9月例会。

 

第三章  10月,思政/德育

 

10月,是桂花飘香的季节,更是高职院校收获成果和播种希望的季节。学校师生经过了9月份新学年开学准备工作的辛劳,此时已逐渐适应学院的工作学习节奏,真正进入教学、学习模式。10月,学院各有关职能部门着重做好上学院一学年度的各项“限时报”重大报告,包括内部治理保证体系诊改报告、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等工作,从数据及状况分析中,加强工作研判,调整措施及方向。新生的军训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环节也安排在本月开展,更为学院注入了虎虎生气。本月也是学院学生工作非常活跃的月份,各学生社团的招新、社团活动和文娱活动的开展如火如荼,增添了学院的生机活力。“十一”举国同庆,这也是高职院校开展思政教育、加强主流舆论引导的重要时期。10月的重点工作包括党委定题会(思政/德育)、教学评估分析会、新生军训、秋季运动会等。

● 党委定题会【思政/德育】。

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是高职院校常抓不懈的工作,在10月份安排党委会听取思政、德育专题汇报有关事项,是学院党委持续推动立德树人,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向深入的重要举措。讨论决定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关于德育与思政定义。[百度百科] 德育,即教育者有目的地培养受教育者品德的活动。[百度百科]思想政治工作,它是一定的阶级和政治集团,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目标,有目的地对人们施加意识形态的影响,以转变人们的思想和指导人们行动的社会行为。

——关于思政工作责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高校党委书记履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主要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

——关于德育工作责任。中办国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明确党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校长“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高等教育法》有同样表述。

◎ 教学评估分析会。

运用教学评估手段加强对教学的管理,对教学工作状况作出客观的评估,是全面提高教学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不仅对教师教学质量提高有积极促进作用,而且还可以学校的各方面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关于院校评估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7号) 部署评估工作,具体按照《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6〕3号)中评估指标涉及的内容开展。

——关于教学诊改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成立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70号),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6号)要求:“各职业院校均须按照《通知》要求启动本校诊改工作”。“每年12月31前,各地须将年度工作总结(已经开展复核工作的,复核结论一并报送)及次年工作安排函报我司。”

◎ 新生军训。

新生军训一般安排在10月中下旬与秋季运动会之间的第8周、第9周举办。军事训练是大一新生的必修课,旨在激发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通过军训,可以让学生学习和传承军人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纪律意识,锻炼意志品质,为今后的大学学习生活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军训也是推动军民共建的一种重要方式。

——关于军训。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2017〕3号)明确:“学生参加军事训练是法律要求,加强军事训练对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于军事课。教育部等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02〕7号)要求:“军事理论教学时数为36学时”,“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

◎ 秋季运动会。

秋季运动会是秋季、冬季的分界,之后本学期即由秋期进入冬期。秋季运动会安排在秋季学期第10周(立冬前)举办,此时已经跨进11月份,一般11月7日是立冬。举办秋季运动会,旨在推进推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展示全院师生的体育素质和精神风貌。

——关于运动会。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提出:学校每年组织春、秋季综合性学生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

◎党建工作10月例会。

 

第二篇:冬期 • 年终季

 

第四章  11月,教师/教改

 

11月,对于高职院校来说是个收获的季节。为推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学校在11月举办秋季运动会;为了更好地总结年度教学工作,召开教学年报会;一年一次的职称评审工作也安排在本月进行,为加强党委对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领导,将听取教师和教改专题汇报。这个月的主要工作安排有秋季运动会、教学年报会、职称评审会、党委定题会[教师/教改]。

●党委定题会【教师/教改】。

11月。为确保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强化对教学、科研中的重大事项的研究,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主要听取各职能部门、系部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改革重大措施方面的汇报。讨论决定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关于教师队伍建设。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对教师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要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校长“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关于教学质量责任。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高〔2005〕1号)“各高等学校的党政一把手作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学校的各项工作,把主要精力真正转移到教学工作上来,把质量意识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关于教学工作责任。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明确:“职业院校的院校长是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关于教学改革。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关于党委职责:“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11月,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季度学习会,按年初制定的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

◎ 教学年报会。

一般在11月上旬召开教学年报会,主要是针对上级要求按期上报的教育教学、毕业生就业、体育工作、艺术教育、实验室安全工作、继续教育等年度报告,进行研讨分析和审议,对有关方面工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研究整改措施。

——关于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要求:“高校应在每年年底前发布当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在发布后一个月内及时将报告电子版和网址链接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部高校学生司。”

——关于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8)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94号)要求:各高职院校应于2018年1月20日前,登录“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主页“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年报。

——关于体育工作报告。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要求:“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次年1月15日之前,向教育部报送本年度学校体育工作报告及报表”。

——关于艺术教育报告。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规定,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2014年开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等学校要向教育部提交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73号)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等,须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送我部高教司。

——关于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5号)要求:各高校应于2018年4月15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进入“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栏目,提交本校2017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特色案例。

◎ 职称评审会。

一般在11月中旬召开。学校按程序制订职称评审《方案》,职称评审会开展对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一般在11月中旬召开,12月完成职称评审年度工作。教师是大学的主体,教师职称评审本质是对教师学术和教学能力的评价,有利于推动教师队伍阶梯化建设,使广大教师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各得其所。

——关于职称评审权下放。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7〕12号)明确,“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可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

◎党建工作11月例会。

 

第五章  12月,统战/群工

 

12月,既是年末,又是一个学期各类工作任务攻关的关键时期,年终总结提上日程。学院党委、行政综合工作以及校友、统战、老干、工会、学术、扶贫等各领域工作的年度总结要在本月完成,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也要作出思考和研讨,次年初召开的教代会要做好谋划安排。一年一度的部门述职会对各部门、党组织、干部及教职工工作进行考核测评。为迎接新年,学院举办新年晚会,展示风采、表达祝愿。这个月的主要工作安排有校友工作汇报会、党委定题会(统战•群工)、部门述职评议会、师生新年晚会等。

● 党委定题会【统战/群工】。

为加强对年度党委、行政、学术工作以及统战、老干部、工会、扶贫等方面工作的总结和研究,研究讨论下一年年初教代会的具体安排,本月下旬召开以统战、群工及年终工作为主要议题的党委会,总结一年来的工作经验,梳理下一年的工作思路,为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讨论决定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关于统战工作。《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也有同样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27号)要求:“高校党委书记、校长要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党政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要关心和支持统战工作,要明确一位党委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统战部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校统战工作。”“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邀请本校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人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

——关于老干部工作。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明确高校党委“做好老干部工作。”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关于工会、教代会工作。《中国工会章程(2013年修改)》明确:“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要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也有同样的要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明确教代会“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

——关于扶贫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6号)明确:“省属高校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参加本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扶贫工作。”“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支持片区教育发展作为工作重点,按照结对关系和对口支援规划,加大教育帮扶力度。”

——关于学术委员会工作。《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 校友工作汇报会。

校友是学校的宝贵资源,校友工作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服务校友、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工作目标,以感情为纽带,以沟通为基础,以服务为手段,努力开展校友工作,将推动形成学校关心校友,校友心系母校,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本月召开校友工作汇报会,听取学院校友办和系校友组工作汇报,总结一年来的工作经验,谋划好下一年的校友工作思路。

——关于校友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提出:“高校要积极聘请优秀校友担任就业导师。”

◎ 部门年终考评会。

年终考核是对一年来党组织、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工作成效的一次大检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结合起来,安排在年度述职评议会议上进行,会上全体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书面述职,组织中层管理人员、教代会代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组织员、党委部门职工代表等分类对述职对象及教职工年度考核竞争推优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关于书记抓党建述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7﹞18号),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8﹞10号)明确:“持续推进高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师生党支部书记向院(系)党组织述职,院(系)党组织书记向学校党委述职,学校党委书记向地方党委述职”。教育部党组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7﹞88号)。

——书记抓意识形态述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将党组织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一并纳入年终述职。

——关于一票否决。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明确,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关于一票肯定。2018年7月12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干部正向激励,推行“一票肯定”的做法,在中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改革创新中解决重大问题、在创先争优中获得重要荣誉的领导班子和干部,不存在“一票否决”及其他不得评优情形的,年度考核可直接评为优秀等次。

◎ 师生新年晚会。

元旦将至,为庆祝新的一年来临,活跃师生文化生活,展示师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不断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举办一年一度的师生新年晚会,师生欢聚一堂,共同喜迎新年,祝愿学校明天更美好。

——关于新年与元旦。在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中只有“新年”,没有“元旦”;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2号),没有“新年”,只有“元旦”。实际上,“新年”即是“元旦”。

——关于重大节庆日。教育部、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4〕16号)提出: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政治、学术科技、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要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唱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

◎党建工作12月例会。

 

第六章  1月,廉控/年末

 

1月,是高职院校一个学期的末端时段,也是一个年度的完结之月,即将进入寒假,学院常规工作也进入阶段性的收尾。上级组织部门将对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测评、学院对教职工的年终考核进行研究作出决定,期末考试在学期最后1周紧密安排,学院党委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工作等进行检查,学院召开教职工大会对一年学院工作进行总结。这个月的主要工作安排有党委定题会(廉控•年末)、期末考试周、领导班子考评会、教职工考核定等会、期末教职工大会。

● 党委定题会【廉控/年末】。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高职院校党委对本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院党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汇报,研判形势,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持反腐败压倒性态势。讨论决定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明确党委: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听取和审议纪委工作报告。

——关于从严治党会议。2018年3月1日,2018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教育部党组成员吴道槐主持会议。

——关于廉政工作会议。2017年3月1日,2017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沈晓明主持会议。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总结了2016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2017年工作提出了要求。

——关于内部控制。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教财厅〔2016〕2号):高校党委要发挥在学校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校长是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高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关于审计和采购。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15]2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4〕1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教财〔2016〕11号)。

◎ 期末考试周。

1月上中旬的学期最后一周安排为期末考试周。期末考试是检验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方式,考试工作涉及广大师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必须作出通盘考虑和周密安排,最末一门课程考试安排在周五,末考结束后学生可以离校。寒假在即,需要就放假安排、学生离校工作及假期安全教育作出安排。

——关于期末考试。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明确:“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

◎ 领导班子考评会。

领导班子考评会一般在1月上中旬进行,由上级党委组织部会同高校工委组织,学校配合作出具体安排。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一年来学校的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和系统总结,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综合评价,有利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与推进工作,有利于用科学与民主的方式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组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号);中组部 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2号)。

——关于一报告两评议。按照中组部关于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领导成员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党委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及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8]19号)。

◎ 教职工考核定等会。

教职工考核定等会一般安排在1月上中旬即学期最后一周进行,以党委会名义召开。教职工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一年工作的综合评价,主要考核教职工落实上级和学院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推动重点工作以及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结合高职院校实际,教职工年度考核一般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对中层管理人员、系部工作人员(含专职教师)、党政、教辅部门人员、工勤人员等按类别进行考核,分别设置考核标准。学院成立考核委员会对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作出评议,最后由学院党委会议审定。

——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此前年度考核主要依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及各省相应贯彻文件。

◎ 教职工期末大会。

1月中旬举行的教职工期末大会,是高职院校全年工作的一次总结会议,由主要领导作期末总结报告。大会同时举行下半年即秋冬学期退休教职工的荣休仪式、通报教职工下半年获上级荣誉表彰情况。下班时点举行期末降旗仪式,本学期工作日结束,寒假开始。

——关于教职工荣休仪式。教育部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中提出举行“老教师荣休仪式。”

——关于通报上级荣誉表彰。2015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党建工作1月例会。

 

第三篇:春期 • 开年季

 

第七章  2月,开年/党建

 

2月1日是第二学期(春夏学期)起算日。一年之计在于春。2月是高职院校谋划全年工作、安排学期工作的月份。2月上中旬为寒假,下旬返校开学。2月末的开学、教代会、培训、升旗、开学检查等工作,拉开了高职院校一个学期工作繁忙工作的序幕。这个月的主要工作安排有开学准备会、党委定题会(开年•党建)、教代会、教职工开学大会、开学干部培训班、开学升旗仪式、开学工作检查等。

● 党委定题会【开年/党建】。

2月下旬安排召开一次开年、党建专题党委会,审定教代会《学院工作报告(提纲)》;审定学院党委、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听取第4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研究审定学期重要制度修订计划。讨论决定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党委定题会既是对各职能部门开学准备工作的一次督促,也是为新年度、新学期开局工作定调部署。

——关于学校党建工作。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明确学校党委:主要对事关学校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对学校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关于学校党建责任。中组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2号)学校党委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关于教师党支部建设责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高校党委对本校教师党支部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强化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政同责”。

——关于学生党建责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号)明确: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 开学准备会。

开学准备会是为春季学期开学做准备的一次会议,会上听取返校开学准备工作、教代会筹备工作、教务干部培训班筹备工作、学工干部培训班筹备工作、研究部署开学有关工作,一般在2月下旬开学之前召开。

◎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2月下旬开学前,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季度学习会,按年初制定的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

◎ 教代会。

春季学期召开的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会上教职工代表听取学院工作、财务预算、工会工作、学术委员会工作等报告,审议上一届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等。

——关于教代会。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 教职工开学大会。

春季学期教职工开学大会,是新年度、新学期的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领导作《开学报告》,总结寒假工作情况,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并对年度工作进行开局动员。会上,同时举行前半年新进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增强新进教师职业意识和荣誉感,还举行“传帮带”导师授证仪式,体现师道传承和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重视。

◎ 学生返校及干部培训。

2月底,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将返回学校,注册、领取教材,开始新一个学期的学习生活;三年级实习生按照教学计划着手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或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学校对学生春季学期的返校工作作出安排、明确要求。教务、学工等部门为做好新学期工作,需要对管理人员、教师骨干等分别开展业务培训,为顺利开展学期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 春季开学升旗仪式。

在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星期一早晨举行升旗仪式,学校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及全体学生参加。升旗仪式后进行《国旗下讲话》,由主要领导作开学寄语讲话。升国旗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是培养爱国守法的合格公民的重要手段。

◎ 春季开学检查。

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星期一上午的教学秩序是开学检查的重点之一,校领导等深入一线听课检查,各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做好面上的学生返校、期初教学安排、服务保障等工作检查,为新学期做好教学工作开好头、引好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开展春、秋两季开学检查工作,重点是返校、安全、保障、上课,安排落实领导首课听课检查,学生心理健康普查。

◎党建工作2月例会。

 

第八章  3月,干部/人才

 

3月,在经过上月对年度常规工作的紧张酝酿、筹备后,进入工作部署的阶段,通过党建工作会议、教学工作会议分别对上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对新一年的工作进行整体动员部署,提出奋斗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这个月的主要工作安排有年度党建工作会、年度教学工作会、党委定题会(干部•人才)。

● 党委定题会【干部/人才】。

为做好学院年度人才、人事工作的顶层设计,3月中旬安排召开人才、人事专题党委会,研究审定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计划、岗位晋级计划、骨干培训计划、职称评审计划、科级干部计划、机构编制计划。讨论决定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关于干部工作。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明确: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关于人才工作。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明确:“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审定校长拟订的“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

◎ 年度党建工作会。

一般在3月安排召开学校年度党建工作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职院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要按照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才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8〕10号)要求:“对照20项重点任务”,“切实解决好高校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 年度教学工作会。

人才培养工作是高职院校的中心工作,为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的动员部署,3月安排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上年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新一年工作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措施要求。

——关于以教学为中心。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9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突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多创新人才、高素质人才。”

——关于教学是中心工作。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各类高职高专院校中,培养人才是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中心工作,教学改革是各项改革的核心,提高质量是永恒的主题。

——关于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提出:高等职业院校党政领导班子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把学校的发展重心放到内涵建设、提高质量上来,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党建工作3月例会。

 

第九章  4月,青年/团学

 

4月,临近“五四”青年节,高职院校围绕党建带团建,召开青年、团学专题党委会,听取汇报、研究工作措施。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高职院校作为青年学子、青年教师的重要发展平台,必须重视青年工作、共青团工作。同时,为推动校友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筹办好校友纪念活动,召开校友联络会。这个月的主要工作安排有党委定题会(青年•团学)、校友联络会。

● 党委定题会【青年/团学】。

4月安排召开专题党委会,听取青年、团学专题汇报,总结回顾上一年度主要工作成绩和做法,研究审定下一年工作计划,研究解决青年工作、团的工作、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讨论决定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关于党对团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也有同样的要求。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17〕10 号):“高校党委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和听取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情况”。

——关于高校团的改革。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高校(院系)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高校党委须明确由一名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高校行政应有一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高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高校团委书记为党员的,作为高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

——关于高校学生会工作。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4]3号):“高校团委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担负起对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的指导职能,既要把握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建设、发展的方向,又要充分尊重、热情鼓励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印发《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7〕4 号)。

◎ 校友联络会。

校友是学校的宝贵资源,校友工作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服务校友、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工作目标做好校友工作,推动并完善校友工作机制是其重要内容,开展校友联络会,组织校友代表商讨举办毕业三十年纪念等活动,有利于形成学校关心校友,校友心系母校,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关于章程与校友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提及校友会:“对学校根据发展需要自主设置的各类组织机构,如校务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校友会等,章程中应明确其地位、宗旨以及基本的组织与议事规则。”

——关于组织校友会。2018年1月26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出《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教政法〔2018〕5号),其中废止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一般不要倡导组织校友会的通知》(〔86〕教政字009号),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党建工作4月例会。

 

第四篇:夏期 • 毕业季

 

第十章  5月,文化/宣传

 

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是大学的重要功能和光荣使命。5月,进入夏期毕业季,是高职院校各项工作平稳开展的时段,本月的工作主题是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通过以文载道、寓教于乐的系列活动宣传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化“四个自信”特别是道路自信、文化自信。5月学院有春季运动会、宣传、文化专题党委会。

● 党委定题会【文化/宣传】。

5月,学院党委召开文化、宣传专题会议,以加强意识形态形势研判和文化育人。加强高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高职院校必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切实增强意识形态的自觉与自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着力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讨论决定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关于宣传思想工作。8月21日至22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关于大学文化建设。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明确学校党委“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关于文化育人。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4]16号)。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17〕10 号):强化文化育人,努力在校园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正确发挥学生社团的应有作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评选第八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9号)。

◎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5月,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季度学习会,按年初制定的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

◎ 春季运动会。

春季运动会安排在春季学期第10周,对应在5月上旬立夏前举办。春季运动会区别于以田径项目为主的秋季运动会,主要安排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体育舞蹈等以球类活动为主的团体项目,持续时间较长、赛事安排相对分散,时间安排从5月初到6月初,以相对阶段化、日常化的方式组织师生参与全民健身,推动健康校园建设。

——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提出:“学校每年组织春、秋季综合性学生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

◎党建工作5月例会。

 

第十一章  6月,毕业/党日

 

6月,是高职院校最为繁忙的月份之一,毕业活动周系列活动、校友纪念活动、庆祝“七一”系列活动等工作的筹备和开展叠加而至,丰富多彩的会议、活动,在6月中下旬形成“校园嘉年华”的热闹景象。这个月的主要工作安排有党委定题会(毕业•党日)、校企合作座谈会、毕业十年校友报告会、学生离校实习合影、外聘教师座谈会、学院发展座谈会、双选推介及展演活动、毕业三十年纪念会、毕业典礼、七一纪念大会等。

● 党委定题会【毕业/党日】。

6月底,高职院校毕业班学生毕业,“七一”党的生日临近,因此学校重点工作围绕毕业、党日的主题进行。6月中旬召开党委会,研究审定毕业活动周方案,听取学工、教务部门关于毕业年级情况汇报,听取实习年级情况汇报、实习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审定七一活动方案和“两优一先”评选结果。讨论决定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关于毕业生服务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的通知》(教思政厅[2009]1号):“系统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组织好毕业典礼”。

◎ 实习工作会议。

6月,高职院校二年级学生即将进入顶岗实习阶段,顶岗实习是以职业人的身份从事生产性工作,承担工作岗位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学生整整半年到1年时间在校外工作生活,实习安全管理和教学实践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召开实习生工作会议,就是要听取职能部门的毕业实习安排汇报,妥善做好工作谋划。

——关于顶岗实习时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教职成司函〔2017〕130号)则表述为“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出现了从“至少有”到“一般为”的变化。

——关于学生实习责任。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13号):职业院校校长是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实施“统保示范项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校企合作座谈会。

6月下旬,召开校企合作座谈会。推进产教融合是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促进校企合作,推动形成企业主导的实践教学模式,让学生在真实的职业环境下、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进行真刀实枪的实习实训,才能真正提升学生技术技能水平。高职院校组织召开校企合作座谈会,与合作企业加强沟通和联系,共同为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献计献策。

——关于产教融合共建基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支持各地依托学校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

——关于校企合作定期总结。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职业学校和企业应建立校企合作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定期对合作成效进行总结,共同解决合作中的问题,不断提高合作水平,拓展合作领域。”

◎ 优秀校友报告会。

校友是学校的宝贵资源,校友工作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校友回母校作专题报告,把自己的工作经验、人生经验分享给在校生,既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学院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也充分体现了学院文化内涵的积极构建和一脉传承。

——关于优秀毕业生回校作报告。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教学[2013]4号):高校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优秀毕业生回校作报告等教育活动。

——关于校友资源。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要求:“高校要聘请创业校友等担任导师,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要充分发挥校友等社会资源作用,多渠道为创新创业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 学生离校实习合影。

6月底,是学生马上结束二年级生活即将离校进行三年级顶岗实习的时候,高职院校每年都会在毕业活动周期间举行离校实习合影活动,既是为了让二年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留下美好回忆,也是为了学生能够弘扬爱校荣校情感,增强认真学习、积极工作、为母校争光添彩的决心和信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即将到来的实习工作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7号)要求:“要周到、细致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离校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

◎ 兼职教师座谈会。

兼职(外聘)教师在学院教学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职院校重视兼职(外聘)教师管理,每年召开一次兼职(外聘)教师座谈会,听取兼职(外聘)教师对学院人才培养、教学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表彰学院年度兼职(外聘)教师积极分子,提升兼职(外聘)教师工作积极性,建设稳定的兼职(外聘)教师队伍。

——关于兼职教师。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明确:“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应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明确,一般不超过30%。”

◎学院发展座谈会(秩年师生代表)。

举行秩年(30年、20年、10年、当年)代表(校友、教师)座谈会,更好地总结学院办学经验,组织谋划并积极推动学院发展规划实施,高职院校每年毕业活动周期间在召开学院发展座谈会,邀请上级领导、嘉宾以及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到学院交流、座谈,年代师生话发展,积极为学校教育事业繁荣发展建言献策。

——关于学校发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4]134号)。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

——关于校友与校园文化。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4]16号):要发挥优秀校友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用优秀校友的人生经历和感悟、创业历程和成就,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 双选推介会。

6月,举办双选推介会。高职院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关于毕业生个人的成长、社会价值的实现,关乎毕业生家庭福祉,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是高职院校的重要使命,为构建学院与社会的就业联系网络,拓宽就业渠道,结合做好二年级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在毕业活动周期间,组织安排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暨顶岗实习企业推介会,一批企业携带各类岗位在校园内招贤纳才。

——关于校园招聘。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鼓励举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中小型校园招聘活动”。

◎教学成果展演及毕业汇报。

6月,在毕业活动周期间,组织教学成果展演,安排毕业汇报。教学成果展示以厨窗、展板、展台、展柜等为主要形式。教学成果演示以实景作业、技能竞赛、操作演示、项目表演等。毕业汇报以各专业的优秀毕业生代表个人毕业汇报。

——关于教学成果展演出。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宣传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1号):“组织获奖单位和个人组建宣讲团赴高校巡回宣讲”。“汇编优秀成果集”。“组建优秀教学成果奖电子资源库,在有关网站上开辟专栏进行展示。”

——关于毕业汇报。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5号),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四大类。

◎ 毕业三十年纪念会。

毕业30周年,对一名曾经的高职学生来说,是其人生的重要节点,经历了从“学校人”成为“社会人”的迷茫无措、晋升创业的艰辛打拼、功成名就的辉煌荣耀、参透人生百味的通脱淡泊,这时候,通过组织举办校友返校交流会,邀请他们重归母校,重逢同窗,回忆往昔美好的校园时光,感受母校今日的发展变化,对他们来说,必定是一场暖心之旅,也能够进一步联络凝聚校友,推广校友文化,激发爱校荣校热情。

——关于邀请校友回母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的通知》(教思政厅〔2009〕1号):注重发掘校友中的先进典型,树立正确择业就业榜样。各高校要积极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先进典型,如邀请成功校友回母校开展讲座、座谈、联谊、论坛等,积极宣传和报道在各行各业做出贡献的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毕业典礼。

学成毕业,对青年学子有特别意义,为了增强青年学生毕业的仪式感、庄重感和荣誉感,激发毕业生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毕业活动周期间举行毕业典礼,在典礼上表彰优秀毕业生,院长致辞为毕业生上“最后一课”,安排教师代表对毕业生寄语,毕业生代表发言感悟,共同完成一场富含意味的“告别式”。

——关于毕业典礼。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4〕16号)提出:“要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好毕业典礼等具有特殊教育意义的活动”。

——关于组织好毕业典礼。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的通知》(教思政厅[2009]1号):组织好毕业典礼。设计组织好毕业典礼,发挥典礼仪式的育人作用。

◎ 毕业颁证仪式。

为激励学院毕业生以校为荣、勤奋向上、求实创新,在新的岗位上不断进取,为学院争光,学院会在毕业典礼结束后举行毕业颁证仪式,由学院院长为回校参加颁证仪式的应届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与毕业生代表合影留念。

——关于毕业颁证。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4〕16号)提出:“倡导学校领导为每一位毕业生或毕业生代表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七一纪念大会。

七月一日是建党节,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纪念日,是数千万共产党员缅怀先辈、感悟初心的特殊日子。在“七一”前后,高职院校党委召开一年一度的庆祝建党周年党员大会,在大会上,新党员庄严宣誓入党、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表彰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安排先进典型发言,学院党委书记作讲话,带领师生党员回顾党的光辉历史和学院的奋斗历程,勉励党员践行初心、不懈奋斗。

——关于纪念“七一”大会,中央“逢五逢十”举行,基层每年举行。2016年6月,中宣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通知》(中宣发〔2016〕18号)。[报道]2016年7月1日上午10时,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关于“七一”表彰,2015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这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都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7月,由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七一勋章”授予办法》等“五章一簿”,已经中共中央批准实施。

◎党建工作6月例会。

 

第十二章  7月,年中/就业

 

7月,是高职院校一个学期也是一个学年常规工作收尾、总结的月份,是就业工作的关键阶段,从前一年的11月份建立就业信息数据库开始,到每月的就业信息上报,就业指导、帮扶、派遣、信息跟踪等工作依次开展,促进毕业生更充分就业。7月中,完成期末、考试、总结、学生离校等工作后,高职院校将迎来暑假。这个月的主要工作安排有党委定题会(年中•就业)、年中工作推进会、期末考试周、期末教职工大会。

● 党委定题会【年中/就业】。

7月上旬,以党委名义召开年中工作推进会。7月中下旬安排召开一次年中、就业专题党委会,是对毕业就业工作、贫困生毕业就业工作、就业创业促进工作等情况的一次检查和总结,会议听取学工部门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汇报,对应届毕业生就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讨论决定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关于就业工作是“一把手工程”。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

◎ 年中工作推进会。

会议一般在7月上旬召开。年中工作推进会是对高职院校上半年工作的一次集中督促检查和再动员再部署,各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对上半年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会议发布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学院领导就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学院主要领导作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关于年中工作会,地方和行业每年7月均召开年中会议,主要领导主持讲话。[报道]2018年7月23日,全区年中工作会议暨县域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推进大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陈武在会上讲话。自治区政协主席蓝天立出席会议。[报道]2018年7月27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主持召开2018年“奋进之笔”年中推进会。

◎ 期末考试周。

7月上中旬的学期最后一周安排为期末考试周。期末考试是检验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方式,考试工作涉及广大师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必须作出通盘考虑和周密安排,最末一门课程考试安排在周五,末考结束后学生可以离校。暑假在即,需要就放假安排、学生离校工作及假期安全教育作出安排。

◎ 教职工期末大会。

7月中旬,春夏学期最末一周的周五下午,举行教职工期末大会,主要领导作《期末总结报告》,结合年中工作会议总结一学期工作情况,强调下半年重点工作。大会同时举行春夏学期退休教职工的荣休仪式,通报教职工校外获奖表彰情况。下班时点举行期末降旗仪式,本学期工作日结束,暑假开始。

◎党建工作7月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