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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商院党〔2020〕11号(中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题清单》的通知)

中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

印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办公会议题清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题清单》已经党委会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题清单

 

一、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提议的重要事项 

(一)学院章程、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研究讨论学院五年发展规划。

(二)教师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专业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校园建设等学院内涵发展的重要工作规划,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重要工作计划等。研究讨论年度招生计划、专业调整、重点专业群建设、校区建设规划、校区建设方案和实施中的重要事项。

(三)学院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设置与调整方案,学术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方案。研究讨论增设或调整部分内设机构、调整部分内设机构名称、调整部分内设机构管理模式、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和竞聘上岗名单。

(四)学院人才工作规划、重要人才政策、重要人才工程计划,涉及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人才成长环境优化等重要事项。听取学院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学院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公开招聘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资助计划、推荐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院教师以及内部一般工作人员的岗位调整、学院年度公开招聘考核工作、确定拟聘对象岗位、人事关系解聘、编制外人员聘任有关事项、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人选推荐意见。研究审议院级教学名师、专家评选结果、副高级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资助事项、有计划名额分配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推荐人选。

(五)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未列入学院年度预算的预算追加和大额度支出,重大捐赠,引进投资经营项目,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研究讨论年度部门预算和部门中期财政规划、1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同)以上基本建设项目、重大修缮项目、不动产购置、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等项目;50万元以上未列入年度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重大修缮项目、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等项目;100万元以上已纳入学院预算经费的项目调整。学院对外投资和年度申请政府债券、贷款资金及还贷计划。学院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和转让。学院大型庆典等重大活动经费的支出。

(六)学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

(七)国家或地方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等学院重大项目设立和安排方案。研究讨论学院引进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经营项目。

(八)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建设,以及学院学术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审议学院学术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九)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省部级以上重大表彰推荐和院级重大表彰事项。

(十)学院文化建设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事项。

(十一)教职工薪酬体系、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惩处和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研究审议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的相关方案、学院高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和学院年度职称评审计划。

(十二)院长认为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学院党委会认为需要先由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

二、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加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工作措施,实施学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基本管理制度的工作措施。研究审定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报告、学院内部质量诊改报告等重要报告。

(二)执行学院党委会决定或决议事项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三)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研究审定年度教学工作要点。

(四)学院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的重要事项。研究审定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高级教师“精彩一课”竞赛结果,研究决定学院“青年教学能手”人选名单、院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名单。

(五)学院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人事聘任、解聘、考核、晋升、管理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新进人员岗位安排。

(六)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执行,大额度支出和年度追加预算的执行,大额度资金调动、使用和运作的具体安持,以及财务管理与监督审计的重要事项。 研究决定5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重大修缮项目、不动产购置、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等项目;30万元以上未列入年度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重大修缮项目、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等项目;50万元以上已纳入学院预算经费的项目调整。

(七)学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实施中的重要事项。

(八)学院重大建设、合作、采购项目实施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校区建设项目前期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基建工程、设施设备招标采购、学院引进投资50万元以上的经营项目等重要事项。

(九)学院年度审计计划安排、重点审计项目执行等年度审计事项。

(十)学院专业设置、建设与评估,专业设置与调整等重要事项。

(十一)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课程体系建设和调整,教材编审,年度招生就业和学生毕业等重要事项。研究审定年度招生工作表彰奖励办法及奖评结果、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十二)科研项目设立,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申报、奖励与转化等重要事项。研究审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和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成果奖项目推荐意见。

(十三)学院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学院对口帮扶区内高职、中职学校事项。

(十四)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教职工出国(境)交流考察、培训进修事项和组织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活动。

(十五)实施思想品德教育,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和教师、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措施。研究审定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十六)学院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提交审议的相关事项。研究审定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有关事项。

(十七)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政纪处分,学生学籍管理、奖励及违规处理等重要事项。

(十八)学院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九)学院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二十)学院公共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控的重要事项。

(二十一)听取和审议系、工作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研究审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意见办理事项。

(二十二)审定院长向学院党委、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二十三)其他事关学院事业发展、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行政事项及突发事件。

(二十四)按规定需要由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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