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系党总支会议制度
和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系党总支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系党总支会议制度
和议事规则(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更好地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系党总支在各系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实现党总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广西高等学校院(系)议事决策工作规程(试行)》《全区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和《关于明确高校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有关政策要求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和规则。
一、基本规定
系党总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在本系各项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对本系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学生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负责,在系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系党总支会议是系党组织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
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副书记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系党总支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涉及学生重大权益事项的决策,学生党支部书记应列席)。系行政主要负责人不是系党总支委员的,根据议题需要可列席有关议题。其他列席人员由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到会出席人员须达到应出席人员的三分之二方能召开,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二分之一形成决议。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但会议应充分听取并考虑列席人员意见。
二、议事规则
(一)系党总支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党总支委员可临机处置,但事后要及时上会报告。
(二)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向党总支书记请假。
(三)会议议题由系党政班子成员提出,党总支书记确定。
(四)党总支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系党总支办公室或系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和材料经党总支书记同意后于会前送达至与会人员。
(五)系党总支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重要事项,一般先由相关工作负责人或分管班子成员发言,与会人员逐个发言或表态,党总支书记实行“末位表态”。会议的表决方式可以采取口头表态表决、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等。
(六)党总支会议集体讨论意见出现严重分歧时,可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磋商,并再次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决策。如果仍不能形成一致的决策意见,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票决,形成决策意见后予以实施,必要时应向学院党委报告。
(七)会议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或与其有利害关系人的议题时,当事人应主动回避。
(八)参加会议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凡未经同意公开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泄露。
三、议事范围
(一)研究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党委各项决定在本系贯彻实施的措施。
(二)按照学院党委统一部署,提出加强系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
(三)讨论通过系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讨论制定系领导班子成员及师生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四)研究制定系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案。
(五)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向学院推荐的系内设科室负责人任免调整名单,研究决定系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干部考核、监督等工作。
(六)分析党支部状况,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按照组织工作程序对党总支、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做出安排。
(七)分析党员、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系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八)讨论审定系分党校工作、组织发展工作计划;审定党员发展名单;提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和党员教育、培养和管理的意见和措施。
(九)研究、安排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工作者、党员评优工作,审定评选名单;讨论研究违纪违规党员的处理意见。
(十)研究、讨论本系分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一)学习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研究做好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的方案和措施。
(十二)研究系发展规划、重大改革、重要制度、资源配置等涉及办学方向的相关问题,再提交系党政联席会决定。
(十三)研究系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选拔、引进和聘用等,再提交系党政联席会决定。
(十四)研究职级晋升、绩效分配、福利待遇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再提交系党政联席会决定。
(十五)研究落实党政联席会议所决策的涉及党总支工作范围的有关事项;
(十六)研究落实学院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其他需要由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和工作事项。
四、会前沟通和会务管理
(一)党总支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党总支书记应在会前听取系主任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二)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和系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三)与会人员要充分准备,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重在解决问题。
(四)系党总支办公室或系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由主持人审签。
本制度和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